月田镇“三湘安居”专项行动暨违法违规 建住房问题排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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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湘安居”专项行动和违法违规建住房问题排查,聚焦农村房屋安全、农村建房审批、违法违规建住房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资金使用、建设审批、实施监管、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存量问题动态清零、新增风险隐患源头管控,让人民群众更安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居住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房屋安全方面问题。纠治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鉴定不规范、整治措施不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业态调整不到位、C/D级危房管控不到位等问题。纠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不到位、保障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改造施工监管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纠治套取骗取、拖欠补助资金、索要好处费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乡村振兴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农村建房审批方面问题。纠治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复杂、时限过长、超期办理乱象;纠治农村建房审批过程中政策宣传不到位、审批服务不规范、违规押证、违规收费、搭车推销、索拿卡要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联审联批办)。 (三)违法违规建住房方面问题。 1.农村村民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未按批准规划建设的建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审联批办)。 2.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城镇居民和回乡退休干部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联审联批办、经管站)。 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占用农用地建住房问题,尤其是2020年7月3日后新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审联批办)。 4.占地面积超出宅基地规定标准面积100%以上建住房问题(参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关于超过规定标准面积100%以上问题的处置政策),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负面影响较大,强占多占恶意圈占,建设封闭院落、带有园林景观等的封闭院落等的面积达3亩以上的超大规模别墅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各村应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25年7月底前完成)。自下而上,采取村级自查、乡镇复查的方式,结合动态巡查发现。各村(居)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要是对辖区里排查出来的问题,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宅。对摸排中故意不报、漏报、弄虚作假,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应付式摸排整改的,对摸排中发现的利益输送、公职人员参与违建、工作人员违规审批等问题,以及摸排过程中存在的徇私掩护、瞒报少报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形成严厉打击土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依规,稳妥整治(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各村要对照本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一宗一策”处置措施,逐宗整治到位。 附件:1.农村房屋安全方面问题台账 2.农村建房审批方面问题台账 3.违法违规建住房方面问题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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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法规、规章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公开主体 | 月田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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