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2020年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司法局   2021-08-27 15:57
浏览量:1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 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3.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编辑和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 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7.管理全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8. 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调研活动。

9. 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共有机关编制107人,其中司法局在职人数84人,离退休人员10人;收治中心核定编制23人,现在职人员23人。

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政工股、法治宣传股(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律股、计财股、法规股、法律援助中心;下设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中心1个二级机构;16个派出机构:荣家湾司法所、步仙司法所、中洲司法所、新墙司法所、月田司法所、新开司法所、柏祥司法所、毛田司法所、公田司法所、筻口司法所、东洞庭湖司法所、长湖司法所、黄沙街司法所、麻塘司法所、杨林司法所、张谷英司法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所属二级机构收治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两本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621.6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68.4万元),与上年增加34.12万元,增长1.31%,主要是因为收治中心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2020年度支出总计2621.6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9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65万元,增比0.47%,主要是因为收治中心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2253.4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1.62万元,占9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1.79万元,占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9万元,占84.31%;项目支出349.75万元,占15.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41.62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7.95万元,增长1.58%,主要是因为收治中心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03.3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了减少0.33万元,支出基本持平,主要是因为收治中心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33万元,减少0.01%,主要是因为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83.34万元,占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941.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8%;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80.15万元,支出决算数9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2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4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数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预算数为271.4万元,决算数为5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18万,支出决算数为20万,完成年初预算111%

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办业务活动情况及收治中心的改扩建调整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78万元,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疫情,专用材料费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减少2.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94.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0.0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6万元,占72.42%。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和决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57%;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83个、来宾357人次,主要是接待市局及兄弟单位来湘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2.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6万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评价等级为“优秀”;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重点(专项)项目。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见附表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矫正项目开展情况。每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入矫接收、外出管理、居住地变更等环节工作,确保辖区内矫正工作平稳安全运行,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打下坚实基础。我县在矫对象391人(缓刑373人,假释14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未发生因脱管漏管而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二、法制宣传项目开展情况。1、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着力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一年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40余场次,开展疫情防控、精准脱贫、法治乡村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2020年我县通过“如法网”网络平台报考8636人(不含县处级领导),应考8636人。实际参考8625人,参考率99.87%,考试通过8622人,合格率99.84%。

2、全面建成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县城南河小学旁,高标准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公园内含法治文化长廊、宪法广场、法治亭等元素,成为广大群众散步、休闲、学法、崇法的一个新去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绩效自评要求,机关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核查了2020我办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情况。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项目整体支出349.75万元。实现年度绩效目标,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100%,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或等于零。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3、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营造了全县好的法制宣传氛围、推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了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78万元,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疫情,专用材料费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8万元,用于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规划,司法行政系统党史史教育动员部署等;开支培训费4.2万元,用于开展全省调解员示范培训班视频会,人数50人,内容为解调员示范培训,活动计划为司法局全体人员及收治中心全体人员,时期2天,经费预算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七、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十、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一、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岳阳县司法局汇总决算表.xlsx

司法局2020决算公开本级.docx

岳阳县司法局本级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特殊人群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决算公开.docx

岳阳县收治中心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