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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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岳阳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宅基地归属争议求助 |
来信人: | 同守 |
来信时间: | 2014-04-21 18:38:35 |
内容: |
你们好!请求宅基地权属法律咨询。 我是岳阳县鹿角镇村民(非规划区),我和邻居有房屋宅基地争议。邻居房屋92年建的,当初房屋地基是从组里另户人家买来的,而这户人家是82年从集体买来的。在82年买给这户人家时,组里与我家有一份协议:协议写明如果我家重建房子时划定房屋地基的范围,即在现有老屋地基上再扩大一些。协议有组内多人签字。 现我有打算重建房子的想法。通过丈量后,发现邻居房屋有一角在协议范围内,影响我建房子,我与邻居交涉未有进展。这怎么办?是否我有权要求其归还?协议是否有效?目前我全家户口在荣家湾,转出多年了,他家全是本村户口。现我老屋登记的是我父亲名字,父亲已不在。邻居和我的老房子都有使用权证(目前还不知道我家的房屋使用权证是否包含了这块范围,总之协议中已注有),请解答,谢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4-04-30 15:48:39 |
回复内容: |
同守: 你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父亲与组里签订的协议,不管是否包含争议地基的归属权,对方已于1992年建房,至今已有20余年,在司法调处中,要尊重历史事实依据,在此期间,你如果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视同放弃权利。如果要主张自己权利,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