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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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县农村规范建房的问题
来信人: 幸福
来信时间: 2016-03-12 22:13:47
内容:

领导好!我是岳阳县月田镇居民,去年镇上开始了农村规范建房,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集中点与分散户补偿是否一样?补偿政策按什么标准?2、如老家是村里,但村里已无户口房屋及土地,是否可申请在集中点建房?3、如集中点有老屋,但分散点已建有房屋,是否可将集中点房屋再建享有补偿?4、如分散点两个房子挨在一起建,但共用了一堵墙应按几个房子补偿?5、是否可将村基本农田征作他用?6、分散点与集中点是否都包水通电通路通,还是各管各的?7、对集中点与分散点修建的房屋有何要求?如方便是否将岳阳县规范建房细则回复一份?不明白的再咨询,给领导带来麻烦望原谅,谢谢了!请尽快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6-03-17 10:09:40
回复内容:

幸福:

您好!

您的来信业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岳阳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决策部署,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出台“二方案、三办法、一通知(工作方案、试点示范方案、资金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办法、审批权委托下放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明确“三鼓励、四禁止(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鼓励开展村庄整治,禁止未经审批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总体要求和建设一批风格独特的民居典范,打造一批生态秀美的美丽村庄,力争一年初见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

对符合规划要求、按照“先审批后建设”的要求、遵守“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规定、采用农村住宅建筑设计示范图集建房并经验收合格的分散式规范建房户,给予建房户每户2000元资金奖补并授予“美丽村居”牌匾。集中规范建房试点村民建房规模在20户以上且符合村民分散式规范建房奖补条件,给予建房户每户2万元资金奖补。相关政策文件,您可通过 http://www.yyx.gov.cn/Item/29388.aspx和http://www.yyx.gov.cn/Item/29387.aspx查看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和<岳阳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岳阳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岳阳县农办0730—3216960。

再次反馈: 已查看文件,但仍有不明白,集中建房示范点与村庄整治示范点有何不同?同一个村可不可以同时选为集中建房示范点和村庄整治示范点?上述问题的2、3、4、6、7能详 细回复吗?文件里没那么具体,向领导咨询清楚下,辛苦了!望回复。
再次回复:

幸福:

你好!

现就你反馈意见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集中建房是20户以上新建房屋,村庄整治点是在现有屋场上进行整治,包括空心破旧房拆除、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美化等。只要符合条件,每个村都可以同时申请集中建房点和村庄整治点。

2、集中建房点建房资格由村和乡镇负责审查,原则上本村户籍村民才有资格在集中建房点建房;

3、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已有宅基地的通过宅基地置换后才能新开基建房;

4、分散建房户,符合奖补条件验收合格的,以每户2000元奖补;如联建,按堂屋核定房屋户数;

5、集中建房点和分散建房户都需自己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通水、通电、通路等);

6、农村村民建房房屋层数不超过3层,占地面积由乡镇相应部门审批,房屋质量要符合质量标准。

再次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再次回复时间: 2016-03-22 09: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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